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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认真贯彻计生"一票否决制度"

华东健康网 发表时间:2012-01-10 16:49

  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中央、省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精神文明创建质量,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近日,省人口计生委配合省文明办,对拟表彰的第三批省级文明城市(县、区)和拟推荐表彰(包括复查)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其中的9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包括自2008年以来合法生育率、出生性别比等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均未完成任务目标,工作属全省后进并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1个区;自2008年以来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而且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并低于本市、县计划生育工作平均水平的3个乡镇;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和今年仍有违法生育5个村。

  通过对拟表彰的文明单位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推进了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保证文明单位的质量,为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树立了正确的工作导向。对此,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和副省长黄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关键字: 山东 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

来源:山东人口网   作者:佚名   编辑: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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